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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 2024-06-14
乌鲁木齐保险柜一般要求
1.所有的钢铁零部件表面(轴承、不锈钢、抛光件和用于混凝土中的零件除外)都应采取防腐措施。防腐措施包括氧化、电镀、喷漆等各种防腐处理。
2.应有可以指导生产的图纸、检验规范和安装、使用说明书。
3.防盗保险柜的功能,包括安装、柜门的开启和锁闭、密码的更换、附加装置的使用、欠压指示等,应符合本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。
4.外形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、表2的规定。
5.柜体高度不大于600mm的防盗保险柜,外表面平面度不大于4mm;柜体高度大于600mm的防盗保险柜,外表面平面度不大于6mm。乌鲁木齐保险柜一般要求
6.零件的表面镀层应均匀一致,外露部位不得有明显的焦斑、起泡、剥落、划痕等缺陷。应能按GB/T10125,经受24h的中性盐雾试验,并按GB/T6461判定阴极性的覆盖层不低于5级;按GB/T12335判定阳极性的覆盖层不低于F4级。
7.柜体外表面漆膜(或喷塑膜)应色泽均匀一致,不得有明显的裂痕、气泡、斑点等缺陷。以同样工艺制作的样板,不低于按GB/T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测定的5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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